近期,泉州分行根据省分行《转发省银监局关于开展“金融互助”投资活动风险排查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银监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人民银行、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“以“金融互助”名义投资获取高额收益风险预警提示”,从三个方面迅速安排对全辖机构和员工是否参与“金融互助”投资活动进行风险排查。
一是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排查。接到省行通知后,分行迅速转发各支行、分行各部门,在全辖由各直管支行及分行各部门分别组织对各行(网点)、各部门员工开展排查,确保网点、人员全覆盖。
二是根据预警提示,开展重点排查。排查中各支行、各部门主要根据银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“以“金融互助”名义投资获取高额收益风险预警提示”,对全辖各机构是否参与各类“金融互助”活动建立业务往来关系、是否参与投资各类“金融互助”活动、员工是否存在帮助、协助,甚至直接参与各类“金融互助”活动拓展业务等进行重点排查。
三是警示全辖支行(网点)和员工,提高风险防范意识。从加强内部管理和防范外部欺诈风险为抓手,从风险提示、业务宣传等方面来推动行内员工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理性审慎投资,防止利益受损。同时,引导员工加强业务管理,规范业务操作,要求各支行、网点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,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上级行反映。